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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3707861000101-000
事项名称 外国人来华邀请函备案
实施主体 昌邑市人民政府外侨办
设立依据 潍坊市外侨办《关于印发(潍坊市邀请外国人来华暂行办法)的通知)》潍外侨字(2011)23号第二条:各县市区、开发区外侨部门对本地企业、组织或个人的申请认真核对、确认材料真实齐全后,转市外办审领《邀请函》。
三定方案 《关于印发昌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昌政办发〔2010〕53号):“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的涉侨工作”
服务对象
行政处罚种类
收费依据及标准
强制种类
实施条件
实施程序 1.受理2.审核3.上报4.发证
实施标准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需提交的材料
是否纳入大厅办理
承办科室(单位)及联系电话 昌邑市政府外侨办 7212462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