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 3070861000802-000 |
事项名称 | 中小学校长的管理、选聘、任职资格认定、职级评审认定、培训、交流 |
实施主体 | 昌邑市教育局 |
设立依据 | 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24号)一、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2.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小学教师队伍和管理人员队伍。 |
三定方案 | 《昌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邑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昌政发[2010]56号)“二、主要职责(八)主管全市教师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干部队伍建设;负责中小学校长的管理、选聘、任职资格认定、职级评审认定、培训、交流等工作” |
服务对象 | |
行政处罚种类 |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
强制种类 | |
实施条件 | 建立科学合理的中小学领导干部队伍,完善干部选拔、聘任、培养、管理机制 |
实施程序 | 1、制定教育干部管理条例,完善校长职级评聘制度;2、落实干部管理办法,监督教育干部工作情况;3、加强干部队伍考核、评价。 |
实施标准 | |
办理时限 |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
需提交的材料 | |
是否纳入大厅办理 | 否 |
承办科室(单位)及联系电话 | 昌邑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7217052 |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昌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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