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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3070861000808-000
事项名称 中小学实验教师技能大赛
实施主体 昌邑市教育局
设立依据 中华全国总工会《2011-2015年劳动竞赛规划》(总工发[2011]2号)三、目标和任务(三)广泛开展职工素质提升活动,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人力资源支持。把普遍提高职工技能水平与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结合起来,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赛、师徒帮教、技能培训等活动,进一步调动广大职工学技术、比技能、创一流的积极性,促进职工技能水平不断提高。《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五、切实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和待遇(十九)完善教师表彰奖励制度。定期开展教学名师奖评选,重点奖励在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
三定方案
服务对象
行政处罚种类
收费依据及标准
强制种类
实施条件 纳入全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系列,依据大赛文件,由市教育局、市总工会组织实施。
实施程序 各镇街区教育办、市直各学校推荐、报名、参赛
实施标准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需提交的材料 报名表
是否纳入大厅办理
承办科室(单位)及联系电话 昌邑市实验教学研究中心7224023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昌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