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 3070861000812-000 |
事项名称 | 书香校园建设 |
实施主体 | 昌邑市教育局 |
设立依据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八、积极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社会氛围 。《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的通知》(教基〔2006〕5号)二、积极推进中小学校校园文化建设。二是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读书、读报、演讲等活动。 |
三定方案 | |
服务对象 | |
行政处罚种类 |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
强制种类 | |
实施条件 | 根据国家办学条件标准及本地实际 |
实施程序 | 调研、指导、组织活动 |
实施标准 | |
办理时限 |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
需提交的材料 | |
是否纳入大厅办理 | 否 |
承办科室(单位)及联系电话 | 昌邑市实验教学研究中心7224023 |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昌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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