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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3070861000818-000
事项名称 中小学信息化基础环境建设工作
实施主体 昌邑市教育局
设立依据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教技厅[2014]1号)三、2014年教育信息化工作核心目标。一是加快缩小区域、城乡、校际间信息化基础设施差距。以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为重点,完成8.5万所中西部中小学宽带网络接入,全国80%以上中小学基本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加快推进职业院校“宽带网络校校通”。(一)推进信息化基本条件建设。1. 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宽带网络校校通”建设与应用。推动建立“政府规划引导、企业参与建设、学校购买服务”的学校宽带网络接入与运行机制,结合宽带中国2014专项行动,实现中西部地区8.5万所中小学网络宽带接入;将信息化条件作为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纳入“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实施重点,按工作实施进度,加快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网络条件下的基本教学环境建设,加快缩小区域、城乡、校际间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差距。(责任单位:科技司、财务司、基础一司、基础二司)2. 推进职业院校“宽带网络校校通”建设。印发《职业教育数字校园建设标准规范(试行)》,引导和推动各地加强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出台《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推进计划指导框架(2014-2015年)》,推动90%以上职业院校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责任单位:职成司)3. 加强国家开放大学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国家开放大学智慧校园建设,实现教学楼无线网络覆盖,完成二期210间云教室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国家开放大学)《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教育信息化推进计划的通知》(鲁教科字〔2012〕12号)(四)“数字校园”建设工程。在完成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基础上,大力推进数字校园建设,研究制定《山东省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指导方案》,指导各地积极探索推进基于移动终端、3G技术、物联网、云计算和下一代互联网的数字校园建设。“十二五”期间以县为单位进行数字校园建设试点。以县为单位建设义务教育学校或普通高中数字校园数据支撑中心(有条件的普通高中学校也可以单独建设),建设学校资源共享空间,配齐大屏幕交互式多媒体“班班通”设备和教师“人手一机”,实现教学资源“班班通”;依托县级教育数据支撑中心建设学校管理、教学教研、服务等应用系统,实现教育教学管理活动校园一卡通;探索学生移动学习终端建设和学校个性化学生学习资源的开发应用,逐步实现初高中学生每人拥有一个实名的网络学习空间,逐步实现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
三定方案
服务对象
行政处罚种类
收费依据及标准
强制种类
实施条件 加快全市中小学信息化基础建设,为信息化教学提供保障。
实施程序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教育信息化推进计划的通知》(鲁教科字〔2012〕12号),研究制定《潍坊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指导方案》,指导各地积极探索推进基于移动终端、3G技术、物联网、云计算和下一代互联网的数字校园建设。
实施标准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需提交的材料
是否纳入大厅办理
承办科室(单位)及联系电话 昌邑市电化教育研究中心7198720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昌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