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 3707861002536-000 |
事项名称 | 渔业船舶船名号核定 |
实施主体 | 昌邑市水利局(昌邑市海洋与渔业局) |
设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渔港监督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依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第九条:渔业船舶只能有一个船名,…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渔业船舶由登记机关按农业部的统一规定核定。 |
三定方案 | 《昌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邑市海洋与渔业局职能配置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昌政办发〔2002〕32号)二、主要职责(七):负责渔政管理、渔港监督和渔船检验工作。 |
服务对象 | |
行政处罚种类 |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
强制种类 | |
实施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渔业船舶所有人或承租人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船名:?(一)制造、进口渔业船舶的;?(二)因继承、赠与、购置、拍卖或法院生效判决取得渔业船舶所有权,需要变更船名的;?(三)以光船条件从境外租进渔业船舶的。 |
实施程序 | ?1、提出申请;2、提交材料;3、主管机关审核;4、核发渔业船舶船名核定书。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渔业船舶所有人或承租人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船名:…第十一条?申请渔业船舶船名核定,申请人应当填写渔业船舶船名申请表,交验渔业船舶所有人或承租人的户口簿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提交下列材料:…第十二条?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定决定。予以核定的,向申请人核发渔业船舶船名核定书,同时确定该渔业船舶的船籍港。不予核定的,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
实施标准 | |
办理时限 |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
需提交的材料 | 第十一条?申请渔业船舶船名核定,申请人应当填写渔业船舶船名申请表,交验渔业船舶所有人或承租人的户口簿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提交下列材料:?(一)捕捞渔船和捕捞辅助船应当提交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二)养殖渔船应当提交渔业船舶所有人持有的养殖证;?(三)从境外租进的渔业船舶,应当提交农业部同意租赁的批准文件;(四)申请变更渔业船舶船名的,应当提供变更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 |
是否纳入大厅办理 | 否 |
承办科室(单位)及联系电话 | 昌邑市渔政站7852034 |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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