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 3707861002113-000 |
事项名称 | 中级岗位证书年检 |
实施主体 | 昌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设立依据 | 鲁建技培字(2001)4号《关于对全省施工企业岗位证书进行检查的通知》 |
三定方案 | 《昌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昌政办发【2010】63号“二、主要职责(六)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
服务对象 | |
行政处罚种类 |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
强制种类 | |
实施条件 | |
实施程序 | 1、受理; 2、审核; 3、上报。 |
实施标准 | |
办理时限 |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
需提交的材料 | 1、证书年检表; 2、证书原件。 |
是否纳入大厅办理 | 否 |
承办科室(单位)及联系电话 | 昌邑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7211940 |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昌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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