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 3707861004202-000 |
事项名称 | 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备案) |
实施主体 | 昌邑市统计局 |
设立依据 | 《统计法》(主席令第十五号2009年6月修订)第十二条第三款:地方调查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分别制定或共同制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报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审批。 |
三定方案 | 《昌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邑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昌政办发〔2010〕72号)二、主要职责(二)…指导部门统计工作;组织管理全市统计项目,审核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 |
服务对象 | |
行政处罚种类 |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
强制种类 | |
实施条件 | 市直各部门制定调查计划、调查报表 |
实施程序 | 1、提报材料;2、现场办理。 |
实施标准 | |
办理时限 |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
需提交的材料 | 单位介绍信;申请函;部门调查方案;调查表。 |
是否纳入大厅办理 | 否 |
承办科室(单位)及联系电话 | 昌邑市统计局 7211701 |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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