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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3707860900207-000
事项名称 价格监测
实施主体 昌邑市发展和改革局(昌邑市物价局)
设立依据 《价格监测规定》第八条 价格监测以定点监测和周期性价格监测报表为基础,并开展专项调查、临时性调查、非定点监测等,加强对重要商品、服务价格的动态监测和变化趋势分析,提高价格监测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三定方案
服务对象
行政处罚种类
收费依据及标准
强制种类
实施条件
实施程序 1、数据采集2、数据上报
实施标准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需提交的材料
是否纳入大厅办理
承办科室(单位)及联系电话 昌邑市物价局综合科7190523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