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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3707861000202-000
事项名称 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转报
实施主体 昌邑市发展和改革局
设立依据 《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办法》(2012年4月国家发改委第13号令)第五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是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的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招标活动的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
三定方案 《昌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邑市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10年7月昌政办发〔2010〕54号)二、主要职责 (五)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我市招投标的规定、办法;对政府出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
服务对象
行政处罚种类
收费依据及标准
强制种类
实施条件 《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办法》(2012年4月国家发改委第13号令)第八条 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是依法设立的社会中介组织,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二)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三)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具备开展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办公条件;(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良好的内部管理制度;(五)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专业力量;(六)有一定规模的评标专家库;(七)近3年内机构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有关管理规定,受到相关管理部门暂停资格、降级或撤销资格的处罚;(八)近3年内机构主要负责人没有受到刑事处罚;(九)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九条 甲级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除具备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二)招标从业人员不少于60人。其中,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不少于50 %,已登记在册的招标师不少于30 %;(三)评标专家库的专家人数在800人以上;(四)开展招标代理业务5年以上;(五)近3年内从事过的中标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招标代理项目个数在60个以上,或累计中标金额在60亿元人民币以上。第十条 乙级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除具备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二)招标从业人员不少于30 人。其中,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不少于50 %,已登记在册的招标师不少于30 %;(三)评标专家库的专家人数在500人以上;(四)开展招标代理业务3年以上;(五)近3年内从事过的中标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招标代理项目个数在30个以上,或累计中标金额在30亿元人民币以上。第十一条 预备级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除具备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二)招标从业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不少于50 %,已登记在册的招标师不少于30 %;(三)评标专家库的专家人数在300人以上。
实施程序 1、申请;2、审查;3、转报。 《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办法》(2012年4月国家发改委第13号令)第十五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对经过核查的资格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将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并在10个工作日内颁发资格证书。获得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名单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和行业协会网站向社会公布。
实施标准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需提交的材料 1.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申请书;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公司章程;4.企业机构设置情况;5.企业人员基本情况;6.招标代理业绩证明;7.评标专家库人员情况;8.营业场所证明材料;9.依法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办法》(2012年4月国家发改委第13号令)第十三条 申请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应按要求报送以下材料:(一)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申请书;(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公司章程;(四)企业机构设置情况;(五)企业人员基本情况;(六)招标代理业绩证明;(七)评标专家库人员情况;(八)营业场所证明材料;(九)依法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是否纳入大厅办理
承办科室(单位)及联系电话 昌邑市发展和改革局固定资产投资科 5590257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昌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3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