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 3707861000908-000 |
事项名称 | 山东省农业良种工程专项审核转报 |
实施主体 | 昌邑市科技局 |
设立依据 | 《山东省农业良种工程项目管理办法》(鲁科农字〔2005〕77号)第四条 各市科技、财政部门负责本辖区良种工程重点课题的组织管理工作。 |
三定方案 | 《昌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邑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昌政办发〔2010〕57号)二、主要职责(六)组织实施农业良种工程等农业科技研究开发项目。 |
服务对象 | |
行政处罚种类 |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
强制种类 | |
实施条件 | 《山东省农业良种工程项目管理办法》(鲁科农字〔2005〕77号)第十四条 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发布重点课题申报指南。市科技、财政部门根据申报指南要求,推选重点课题、课题主持人、课题组成员及课题依托单位,组织编写课题实施方案,报办公室。 |
实施程序 | 1、服务对象申报2、推荐上报 |
实施标准 | |
办理时限 |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
需提交的材料 | 《关于申报2014年山东省农业良种工程专项的通知》四(七)1、山东省农业良种工程申报书与附件(附件包括联合申报合作协议与相关证明材料,提供附件目录)。 |
是否纳入大厅办理 | 否 |
承办科室(单位)及联系电话 | 昌邑市科技局农社科7212005 |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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