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 3707861001414-004 |
事项名称 | 区划地名管理 |
子项名称 | 开展地名文化建设和地名遗产保护 |
实施主体 | 昌邑市民政局 |
设立依据 | 民政部《关于加强地名文化建设的意见》、民政部《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无相关具体条文依据) |
三定方案 | 《昌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邑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昌政办发〔2010〕58号)民政局主要职能(八):“指导全市地名管理工作,推进地名标准化;设置市区内街、路标志牌,指导镇街区设置街、路等地名标志;管理地名档案,提供地名信息咨询服务。” |
服务对象 | |
行政处罚种类 |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
强制种类 | |
实施条件 | 根据实际需要 |
实施程序 | 现场勘察、认定、备案 |
实施标准 | |
办理时限 |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
需提交的材料 | 申报单位提出申请或地名办公室搜集资料、组织审核认定、上报保护成果 |
是否纳入大厅办理 | 否 |
承办科室(单位)及联系电话 | 昌邑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办公室 7118787 |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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