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 3707861001803-000 |
事项名称 | 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维稳工作 |
实施主体 | 昌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设立依据 | 《转发人事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发[2002]82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29号)、《关于认真解决部分在企业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通知》(人发[2002]82号) |
三定方案 | 《昌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昌邑市外国专家局)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二、主要职责(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维稳工作。 |
服务对象 | |
行政处罚种类 |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
强制种类 | |
实施条件 | 涉密 |
实施程序 | 涉密 |
实施标准 | |
办理时限 |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
需提交的材料 | 涉密 |
是否纳入大厅办理 | |
承办科室(单位)及联系电话 | 军转办 7211558 |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昌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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