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 3707861001831-000 |
事项名称 | 来昌留学人员管理与服务 |
实施主体 | 昌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设立依据 | 人社部《关于加强留学人员回国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人社部发[2011]46号) |
三定方案 | |
服务对象 | |
行政处罚种类 |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
强制种类 | |
实施条件 | 海外留学人员及专家来昌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
实施程序 | 1、下发通知; 2、受理材料; 3、初审; 4、上报。 |
实施标准 | |
办理时限 |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
需提交的材料 | 通知中要求的纸质申报材料及电子文档 |
是否纳入大厅办理 | 否 |
承办科室(单位)及联系电话 | 昌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外国专家办公室 0536-7210871 |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昌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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