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 3707860701701-000 |
事项名称 | 全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初审 |
实施主体 | 昌邑市财政局 |
设立依据 | 财政部、人事部《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 财会[2000]11号 |
三定方案 | 《昌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邑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昌政办发〔2010〕60号)二、主要职责(十二)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 |
服务对象 | |
行政处罚种类 |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
强制种类 | |
实施条件 | 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
实施程序 | 1、申请;2、审查;3、办理 |
实施标准 | |
办理时限 |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
需提交的材料 | 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
是否纳入大厅办理 | |
承办科室(单位)及联系电话 | 昌邑市财政局会计科7220577 |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昌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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