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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3707861003403-000
事项名称 体育彩票管理工作
实施主体 昌邑市体育局
设立依据 《彩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9 第554号) 第五条 国务院财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彩票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 分别负责全国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 区域的彩票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府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别负责本 行政区域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和县级以上工商行 政管理机关,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查处非法彩票, 维护彩票市场秩序。 第四十五条,本条例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三定方案 《昌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邑市体育局职能配置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昌政办发﹝2002﹞43号)。
服务对象
行政处罚种类
收费依据及标准
强制种类
实施条件 昌邑市辖区正式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注册、备案的 市属彩票投注站
实施程序 (一)日常工作巡查指导;(二)协调处理日常事务;(三)阶段性上报辖区、区属体彩站点销售情况。
实施标准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需提交的材料
是否纳入大厅办理
承办科室(单位)及联系电话 昌邑市体育局体彩办公室 7216229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