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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3707861004701-000
事项名称 推荐申报2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
实施主体 昌邑市旅游局
设立依据 山东省旅游局关于印发《山东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鲁旅发〔2012〕142号; 《潍坊市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加强A级旅游景区规范管理的通知》潍旅字〔2014〕20号
三定方案 昌邑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公布部分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昌编发〔2008〕2号
服务对象
行政处罚种类
收费依据及标准
强制种类
实施条件 满足《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7775-2003标准的旅游景区
实施程序 1、提报材料;2、报送潍坊市旅游局
实施标准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需提交的材料 评定申请文件;创建工作汇报;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报告书;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具体达标说明和图片资料;景区资源价值和市场价值具体达标说明和图片。
是否纳入大厅办理
承办科室(单位)及联系电话 昌邑市旅游局规划发展科 7111669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昌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