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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37078610109000022
权力事项名称 基本农田保护监督
权力类别 行政监督
实施依据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年12月通过)第六条:“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
实施主体 柳疃镇人民政府
承办机构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实施对象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办理情况公开范围 向社会公开
共同实施部门 昌邑市国土分局、农综中心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即时办理
咨询电话
投诉电话 0536-7811111
救济途径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60 日内向昌邑市国土分局及潍坊市国土局申请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置条件 破坏基本农田保护的
廉政风险点 岗位职责、制度机制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