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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37078610110000062
权力事项名称 征兵政治审查
权力类别 其他行政权力
实施依据 《征兵工作条例》(2001年9月修订)第二十一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村民(居民)委员会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派出所,应当按照征兵政治审查工作的有关规定,根据县、市征兵办公室的安排和要求,对体格检查合格的应征公民认真进行政治审查,重点查清他们的现实表现。”
实施主体 柳疃镇人民政府
承办机构 武装部
实施对象 公民
办理情况公开范围 向社会公开
共同实施部门 市武装部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30天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投诉电话 0536-7811111
救济途径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昌邑市社会事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置条件 对于辖区内适龄男性符合征兵条件且有意愿的
廉政风险点 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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