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镇街清单->事项目录
事项编码 37078610110000086
权力事项名称 村庄、集镇规划的编制
权力类别 其他行政权力
实施依据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16号)第八条 村庄、集镇规划由乡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
实施主体 柳疃镇人民政府
承办机构 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
实施对象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或公民
办理情况公开范围 向社会公开
共同实施部门 市规划局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编制期间
咨询电话
投诉电话 0536-7811111
救济途径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60 日内向昌邑市人民政府或昌邑市规划局申请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置条件 村庄、集镇规划需编制
廉政风险点 外部环境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