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 37078610110030104 |
权力事项名称 | 兵役预定征集对象审查确定 |
权力类别 | 其他行政权力 |
实施依据 | 《征兵工作条例》第十三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按照县、市兵役机关的安排和要求,对本单位和该地区的应征公民,进行体格目测、病史调查和政治、文化初步审查,选定政治思想好、身体好、文化程度高的应征公民为当年预定征集的对象,并通知本人。 |
实施主体 | 柳疃镇人民政府 |
承办机构 | 党政办公室 |
实施对象 | 社会组织或公民 |
办理情况公开范围 | 向社会公开 |
共同实施部门 | 昌邑市人民武装部 |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法定时限 | 无 |
承诺时限 | 20个工作日 |
咨询电话 | |
投诉电话 | 0536-7811111 |
救济途径 |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61 日内向昌邑市人民政府或昌邑市武装部申请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前置条件 | 兵役预定征集对象审查 |
廉政风险点 | 2个中风险点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