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 37078611009000031 |
权力事项名称 | 基本农田保护监督 |
权力类别 | 行政监督 |
实施依据 |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年12月通过)第六条:“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 |
实施主体 | 下营镇人民政府〔滨海(下营)经济开发区〕 |
承办机构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实施对象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办理情况公开范围 | 向社会公开 |
共同实施部门 | 昌邑市国土分局、农综中心 |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法定时限 | 无 |
承诺时限 | 即时办理 |
咨询电话 | |
投诉电话 | 7851001 |
救济途径 |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60 日内向昌邑市国土分局及潍坊市国土局申请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前置条件 | 破坏基本农田保护的 |
廉政风险点 | 岗位职责、制度机制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