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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37078610410024107
权力事项名称 建设和养护乡道
权力类别 其他行政权力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条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第四十三条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公路的保护?
实施主体 卜庄镇人民政府
承办机构 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
实施对象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或公民
办理情况公开范围 向社会公开
共同实施部门 昌邑市公路局、昌邑市建设局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全年
咨询电话
投诉电话 0536-7862001
救济途径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64 日内向昌邑市人民政府或昌邑市公路局申请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置条件 道路建设和养护
廉政风险点 2个中风险点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