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 37078600002045008 |
权力事项名称 | 松材线虫病防治 |
权力类别 | 其他行政权力 |
实施依据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2]5号)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防治责任。松材线虫病的预防和除治工作是地方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地方各级政府要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级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切实加强领导。要组织制定本行政区的预防和除治方案,协调解决防治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
实施主体 | 卜庄镇人民政府 |
承办机构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实施对象 |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公民 |
办理情况公开范围 | 向社会公开 |
共同实施部门 | 林业局 |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法定时限 | 无 |
承诺时限 | 本年度 |
咨询电话 | |
投诉电话 | 0536-7862001 |
救济途径 |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60 日内向北孟镇人民政府或北孟镇林业站申请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前置条件 | 经常发生森林病虫害的地区,实施以营林措施为主 |
廉政风险点 | 2个中风险点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