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 3707241001703-000 |
事项名称 | 参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推荐 |
实施主体 | 临朐县财政局 |
设立依据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
三定方案 | 《临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朐县财政局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二、主要职责(四)负责全县税政管理工作…… |
服务对象 | |
行政处罚种类 |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
强制种类 | |
实施条件 | 参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确认 |
实施程序 | 企业申请,汇总上报 |
实施标准 | |
办理时限 |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
需提交的材料 | 相关申请材料 |
是否纳入大厅办理 | |
承办科室(单位)及联系电话 | 临朐县财政局法规税政科、企财科3166307 |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临朐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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