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 3707241001709-000 |
事项名称 | 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 |
实施主体 | 临朐县财政局 |
设立依据 |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2009年财政部令54号)市财政局收到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申请后,依规定进行审批和管理。 |
三定方案 | 《临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朐县财政局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政办发〔2010〕44号)二、主要职责(八)……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 |
服务对象 | |
行政处罚种类 |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
强制种类 | |
实施条件 | 转让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
实施程序 | 1、申请;2、审查;3、办理 |
实施标准 | |
办理时限 |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
需提交的材料 | 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
是否纳入大厅办理 | 否 |
承办科室(单位)及联系电话 | 临朐县国资办3166307 |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临朐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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