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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3707240212425-000
事项名称 对水运工程建设单位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处罚
实施主体 临朐县交通运输局
设立依据 《临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朐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政办发〔2010〕112号)中三、内部机构设置(三)规划工程科负责农村公路勘察设计的审批及工程施工的监督协调管理和验收工作
三定方案 《临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朐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政办发〔2010〕112号)中三、内部机构设置(三)规划工程科负责农村公路勘察设计的审批及工程施工的监督协调管理和验收工作
服务对象
行政处罚种类
收费依据及标准
强制种类
实施条件
实施程序 1.提报材料;2.申报辅导;4.上报审批
实施标准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需提交的材料
是否纳入大厅办理
承办科室(单位)及联系电话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临朐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直接向临朐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