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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3707241000805-000
事项名称 潍坊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推荐
实施主体 临朐县教育和体育局
设立依据 《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在中学生中评选三好学生的试行办法》:建立表彰、奖励三好学生制度,凡被评为三好学生者,由负责评选的教育部门和学校分别授予三好学生证书。
三定方案 《临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朐县教育局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政发[2010]59号)“三、内部机构设置(二)组织人事科‘负责全市教育系统表彰奖励、教师系列职称推荐、评审及聘任和继续教育工作’”
服务对象
行政处罚种类
收费依据及标准
强制种类
实施条件 1、三好学生:思想品德好,学习好,身体好。 2、优秀学生干部:⑴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具有正确的理想信念、价值取向和社会责任感,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⑵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⑶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至少掌握一项体育运动技能,体育课成绩优秀;⑷任班委以上职务不少于1.5个学年,任职期间表现突出。
实施程序 1、制定评选表彰方案;2、组织实施;3、公布评选结果
实施标准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需提交的材料 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
是否纳入大厅办理
承办科室(单位)及联系电话 政工科 0536-3212031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临朐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