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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3707240212498-000
事项名称 对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国际道路运输线路、站点、班次运输,在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未报告原许可机关擅自终止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处罚
实施主体 临朐县交通运输局
设立依据 《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5 年 第 3 号)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以及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一)不按批准的国际道路运输线路、站点、班次运输的;(二)在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 (三)未报告原许可机关,擅自终止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
三定方案 临朐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临朐县道路运输管理处等事项的批复(临编〔2013〕15号53主要职责:负责道路旅客、货运、汽车维修等运输市场的管理,负责道路运输行业的执法监察工作
服务对象
行政处罚种类
收费依据及标准
强制种类
实施条件
实施程序
实施标准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需提交的材料
是否纳入大厅办理
承办科室(单位)及联系电话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