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 3707241002403-001 |
事项名称 | 道路运输证年审 |
子项名称 | 旅客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年审 |
实施主体 | 临朐县交通运输局 |
设立依据 | 1.《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客运车辆进行审验,每年审验一次。审验内容包括:(1)车辆违章记录;(2)车辆技术档案;(3)车辆结构、尺寸变动情况;(4)按规定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行车记录仪情况;(5)客运经营者为客运车辆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情况。审验符合要求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道路运输证》审验记录栏中注明;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办理变更手续。 2、《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货运车辆进行审验,每年审验一次。审验内容包括车辆技术档案、车辆结构及尺寸变动情况和违章记录等。审验符合要求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道路运输证》审验记录中注明;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办理变更手续。 (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专用车辆进行审验,每年审验一次。审验按照《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进行,并增加以下审验项目:(1)专用车辆投保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情况;(2)罐式专用车辆罐体质量检验情况;(3)必需的应急处理器材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配备情况。 |
三定方案 | 临朐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临朐县道路运输管理处等事项的批复(临编〔2013〕15号125主要职责:负责道路旅客、货运、汽车维修等运输市场的管理,负责道路运输行业的执法监察工作 |
服务对象 | |
行政处罚种类 |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
强制种类 | |
实施条件 | |
实施程序 | |
实施标准 | |
办理时限 |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
需提交的材料 | |
是否纳入大厅办理 | |
承办科室(单位)及联系电话 | |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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