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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3707240500810-000
事项名称 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给付
实施主体 临朐县教育和体育局
设立依据 《关于实施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的通知》鲁财教[2011]96号:二(一)自2011年秋季学期起,设立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园儿童。
三定方案
服务对象
行政处罚种类
收费依据及标准
强制种类
实施条件
实施程序 个人申请,幼儿园评审、公示,教育局终审、办卡、发放。
实施标准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需提交的材料 学前教育资助资金申请表,贫困证明,低保证、孤儿证、残疾证,户口本、家长身份证。
是否纳入大厅办理
承办科室(单位)及联系电话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536-3218754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临朐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