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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3707240700801-000
事项名称 县级示范幼儿园评定
实施主体 临朐县教育和体育局
设立依据
三定方案 《临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朐县教育局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政办发【2010】108号)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服务对象
行政处罚种类
收费依据及标准
强制种类
实施条件 提出申请的幼儿园
实施程序 提交申请、评估、发证
实施标准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表、相关材料
是否纳入大厅办理
承办科室(单位)及联系电话 基础教育科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临朐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三个月内直接向临朐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