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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3707240900811-000
事项名称 临朐县特殊教育综合管理与评价
实施主体 临朐县教育和体育局
设立依据 《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国办发〔2014〕1号)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第十章特殊教育。 《山东省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标准》(鲁教基字〔2012〕26号)(具体条文及内容!!)
三定方案 《临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朐县教育局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政办发〔2010〕108号)三、内部机构设置(四)基础教育科:管理指导全县特殊教育工作。
服务对象
行政处罚种类
收费依据及标准
强制种类
实施条件
实施程序 依据上级有关规定提出全县特殊教育发展建设意见;对全县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办学水平、学校管理等进行检查指导、考核评价。
实施标准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需提交的材料 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
是否纳入大厅办理
承办科室(单位)及联系电话 基础教育科;05363214470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临朐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三个月内直接向临朐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