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 3707240501825-000 |
事项名称 | 创业培训补贴 |
实施主体 | 临朐县劳动就业办公室 |
设立依据 | 《山东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
三定方案 | |
服务对象 | |
行政处罚种类 |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
强制种类 | |
实施条件 | |
实施程序 | 1、个人申领创业培训补贴。四类人员到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参加创业培训,培训合格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个人可申领创业培训补贴。2、培训机构代领创业培训补贴。四类人员到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参加创业培训,培训合格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可由定点职业培训机构代领创业培训补贴。 |
实施标准 | |
办理时限 |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
需提交的材料 | 培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登记证》复印件、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创业证明。 |
是否纳入大厅办理 | 否 |
承办科室(单位)及联系电话 | 劳动就业办公室培训科0536-3120580 |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84日内,向临朐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直接向临朐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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