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县民宗局->事项目录
事项编码 3707240901701-000
事项名称 资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
实施主体 临朐县财政局
设立依据 《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2001年12月25日鲁政办发﹝2001﹞119号)第八条:财政部门是政府专司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机构,对本级政府管辖的行政事业资产实施综合管理。
三定方案 《临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朐县财政局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10年7月临政办发〔2010〕132号)二、主要职责(七)按规定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综合管理。
服务对象
行政处罚种类
收费依据及标准
强制种类
实施条件 财政收支
实施程序 1、制定考核计划、下发考核通知;2、单位自查;3、现场检查
实施标准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需提交的材料 自查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
是否纳入大厅办理
承办科室(单位)及联系电话 国资处 3166307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临朐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