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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3707240902622-000
事项名称 养蜂监督管理
实施主体 临朐县农业农村局
设立依据 《养蜂管理办法(试行)》(农业部公告第1692号)第三条 农业部负责全国养蜂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养蜂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养蜂管理工作
三定方案
服务对象
行政处罚种类
收费依据及标准
强制种类
实施条件 《养蜂管理办法(试行)》(农业部公告第1692号)第三条
实施程序 1.制定监督检查计划;2.现场检查;6下发监督检查意见,督促整改。
实施标准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需提交的材料
是否纳入大厅办理
承办科室(单位)及联系电话 临朐县畜牧兽医执法监察大队 0536-3160976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3日内向临朐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