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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3707240701801-000
事项名称 工伤认定
实施主体 临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设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三定方案
服务对象
行政处罚种类
收费依据及标准
强制种类
实施条件 申请人申请且材料齐全
实施程序 申请、受理、调查、作出结论、送达
实施标准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诊断证明书及病历及受伤证人证言等
是否纳入大厅办理
承办科室(单位)及联系电话 县劳动监察大队 0536—3115529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临朐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直接向临朐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