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 3707240501803-000 |
事项名称 | 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给付 |
实施主体 | 临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设立依据 | 《潍坊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暂行办法》(1996年3月潍坊市人民政府第37号令) |
三定方案 | 《关于公布临朐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临编发[2010]8号),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科负责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的审核、计算、发放及待遇调整。 |
服务对象 | |
行政处罚种类 |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
强制种类 | |
实施条件 | |
实施程序 | 退休人员所在单位工作人员持退休人员档案、《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职)审批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基本养老金审批表》及相关材料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大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窗口办理养老金申领发放手续。 |
实施标准 | |
办理时限 |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
需提交的材料 | 退休人员其所在单位工作人员持退休人员档案、《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职)审批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基本养老金审批表》及保险手册、代发银行开户存折(卡)复印件等相材料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大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窗口办理养老金申领发放手续。 |
是否纳入大厅办理 | 是 |
承办科室(单位)及联系电话 | 临朐县社保中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科 3214884 |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2日内,向临朐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直接向临朐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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