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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3707240203129-000
事项名称 经营者收购、销售禁止收购、销售的旧电子电器产品行为的处罚
实施主体 临朐县商务局
设立依据 《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 2013年第1号,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三定方案 《临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朐县商务局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政办发〔2010〕128号)二、主要职责(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职责。
服务对象
行政处罚种类
收费依据及标准
强制种类
实施条件
实施程序
实施标准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需提交的材料
是否纳入大厅办理
承办科室(单位)及联系电话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