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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3707240234398-000
事项名称 对认证咨询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实施主体 临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设立依据 《认证咨询机构管理办法》(认监委2004年第14号)第二十一条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统称地方认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认证咨询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予以查处。
三定方案 《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潍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鲁编办发[2002]29号)二、主要职责依法对全市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监督管理租赁柜台经营活动、商品展销会和粮食等重要商品流通秩序。
服务对象
行政处罚种类
收费依据及标准
强制种类
实施条件 投诉举报或上级部门、市政府要求等
实施程序 1、下达任务;2、制定方案;3、领导审批;4、组织检查;5、结果总结或反馈。
实施标准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需提交的材料 需提交相应资质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是否纳入大厅办理
承办科室(单位)及联系电话 临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监督执法队3126020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自知道该具体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临朐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