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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3707240904336-000
事项名称 二手车市场交易行为监督检查
实施主体 临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设立依据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2005年第2号2005年10月1日)第三十五条: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定方案 《关于印发潍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及潍坊市所辖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鲁编办〔2002〕28号)二、主要职责(二)……查处违反企业注册管理法规的行为
服务对象
行政处罚种类
收费依据及标准
强制种类
实施条件 从事二手车市场开办及二手车交易销售当中的违法行为。
实施程序 1、制定监督检查计划;2现场检查;3、定期公布违规企业名单。
实施标准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需提交的材料
是否纳入大厅办理
承办科室(单位)及联系电话 临朐县工商局公平交易局(3115315)、企业注册局(3169353)、市场科(3169303)、商标广告科(3169575)、消保科(3169502)及工商所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临朐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