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 3707240904347-000 |
事项名称 | 进入市场的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监督检查 |
实施主体 | 临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设立依据 | 《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二十二条第三款 |
三定方案 | 《关于印发潍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及潍坊市所辖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鲁编办〔2002〕28号)二、主要职责(二)……查处违反企业注册管理法规的行为 |
服务对象 | |
行政处罚种类 |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
强制种类 | |
实施条件 | 专项检查或者涉嫌违规 |
实施程序 | 1、调查核实或者现场检查;2、提出处理意见。 |
实施标准 | |
办理时限 |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
需提交的材料 | |
是否纳入大厅办理 | |
承办科室(单位)及联系电话 | 临朐县工商局公平交易局(3115315)、企业注册局(3169353)、市场科(3169303)、商标广告科(3169575)、消保科(3169502)及工商所 |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临朐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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