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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3707240901514-000
事项名称 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监督指导
实施主体 临朐县司法局
设立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0]5号)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山东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0]25号)
三定方案 《临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朐县司法局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10年7月临政办发〔2010〕59号)二、主要职责(三)……指导、管理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服务对象
行政处罚种类
收费依据及标准
强制种类
实施条件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日常工作监督指导
实施程序 1、建立服刑在教人员基本信息沟通机制,确保服刑在教人员信息准确,为刑满释放做好准备。 2、落实衔接措施,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 (1)做好重点帮教对象的衔接工作。 (2)做好一般帮教对象的衔接工作。 3、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刑释解教人员的教育帮扶,为刑满释放人员融入社会创造条件.
实施标准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需提交的材料
是否纳入大厅办理
承办科室(单位)及联系电话 基层工作科3215496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临朐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