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 3707240506615-000 |
事项名称 | 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抚恤补助金给付 |
实施主体 | 临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设立依据 | 《民政部关于落实优抚对象和部分军队退役人员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民发[2007]102号)规定:原8023部队和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包括参加过核试验效应试验的退役人员,执行过核试验保障任务的退役人员、参加过核爆炸条下军事演习的退役人员,与原8023部队驻同一区域部队的退役人员、曾在核导弹、核潜艇部队涉核岗位服役的退役人员等。民政部门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情况组织调查、申报和审定。 |
三定方案 | |
服务对象 | |
行政处罚种类 |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
强制种类 | |
实施条件 | |
实施程序 | |
实施标准 | |
办理时限 |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
需提交的材料 | |
是否纳入大厅办理 | |
承办科室(单位)及联系电话 | |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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