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 3707240905701-000 |
事项名称 | 对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从事活动的监督 |
实施主体 | 临朐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设立依据 | 1.《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2.《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三定方案 | 中共临朐县委办公室、临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朐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一、主要职责(九)制定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全县事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 |
服务对象 | |
行政处罚种类 |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
强制种类 | |
实施条件 | |
实施程序 | 制定方案,单位自查,实地检查,提交报告 |
实施标准 | |
办理时限 | 法定期限: 无 承诺期限: 无 |
需提交的材料 | 相关材料 |
是否纳入大厅办理 | 否 |
承办科室(单位)及联系电话 | 临朐县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 3160038 |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临朐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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