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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3707240902105-000
事项名称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
实施主体 临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设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141号)第三条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三定方案 《临朐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临朐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设置的批复》(临编[2011]11号)主要职责(5)负责建筑施工安全防护用品、起重机械、建筑材料的检测管理与备案。
服务对象
行政处罚种类
收费依据及标准
强制种类
实施条件
实施程序
实施标准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需提交的材料
是否纳入大厅办理
承办科室(单位)及联系电话 临朐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电话:3212310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