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县发改局->事项目录
事项编码 3707240902122-000
事项名称 对建筑项目节水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实施主体 临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设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第四条和《潍坊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一章第四条
三定方案 临编发【2009】12号
服务对象
行政处罚种类
收费依据及标准
强制种类
实施条件 验收合格的建筑项目
实施程序 1.现场检查2.提报资料3.整理存档
实施标准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需提交的材料 1.目录2.相关材料
是否纳入大厅办理
承办科室(单位)及联系电话 临朐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3187601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