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事项目录
事项编码 3707241002115-000
事项名称 移动绿化设施
实施主体 临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设立依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审改办关于清理规范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市县审核环节的通知》(鲁审改发〔2016〕2号)
三定方案 临编发【2009】12号
服务对象
行政处罚种类
收费依据及标准
强制种类
实施条件
实施程序
实施标准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需提交的材料 1、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2、所在聘用单位提供有关人员签署的估价报告及相关业务文档。
是否纳入大厅办理
承办科室(单位)及联系电话 房产管理与市场监管科 电话:3122179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临朐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直接向临朐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