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 3707241002127-000 |
事项名称 | 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许可(不含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方面) |
实施主体 | 临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设立依据 | 《山东省人民政府审改办关于清理规范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市县审核环节的通知》(鲁审改发〔2016〕2号) |
三定方案 | 临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临政办发〔2010〕111号《临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二、主要职责:(四)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负责全县商品房销(预)售登记管理工作以及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工作。 |
服务对象 | |
行政处罚种类 |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
强制种类 | |
实施条件 | |
实施程序 | 1.申请;2.受理;3.审核;4.审批;5.备案。 |
实施标准 | |
办理时限 |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
需提交的材料 | 1、潍坊市房地产中介机构资格备案登记表;2、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3、经营场所《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证明;4、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5、房地产经纪人员资格证书及有效身份证明(不少于三人);6、公司章程及有关规章制度;7、人社部门出具的经纪人员劳动聘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8、其他相关资料。 |
是否纳入大厅办理 | 否 |
承办科室(单位)及联系电话 | 房产管理与市场监管科 电话:3122179 |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临朐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直接向临朐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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