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 3707241002129-000 |
事项名称 | 专业承包序列不分等级资质(不含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序列和城市轨道交通专业承包序列的不分等级资质)许可 |
实施主体 | 临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设立依据 | 《山东省人民政府审改办关于清理规范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市县审核环节的通知》(鲁审改发〔2016〕2号) |
三定方案 | 《临朐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临朐县物业管理办公室的通知》(临编办【2011】81号)县物业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5、指导监督街道、居委会组织辖区内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及日常工作,做好备案登记。 |
服务对象 | |
行政处罚种类 |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
强制种类 | |
实施条件 | |
实施程序 | 1、提报材料;2、审查;3、出具业主委员会备案证明和刻制印章证明。 |
实施标准 | |
办理时限 |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
需提交的材料 | (一)业主大会会议决议;(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三)管理规约; (四)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和基本情况;(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
是否纳入大厅办理 | |
承办科室(单位)及联系电话 | 临朐县物业管理办公室3120617 |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临朐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直接向临朐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备注 | |
|